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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辆最高补贴15000元!2025年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出炉

2025-01-23 19:38   山东省商务厅办公室

  3.录入购置新乘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号牌号码、购买日期、注册日期等信息,上传新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第一联“发票联”)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第一、二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除本细则第一部分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外,上述转让旧乘用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置新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

  三、补贴审核及发放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信息后,各市商务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审核,税务部门做好配合工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有效、清晰、完整,符合本细则补贴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后,由各市根据核查确定的补贴金额,及时按程序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符合本细则补贴条件的,由商务部门通过信息平台反馈等方式将补正信息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按要求最晚于2026年1月20日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提交有关信息,逾期不予受理,补贴不予发放。申请人如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等特殊情况,需提交相关补充材料的,以各市商务部门要求为准。

  如线上审核出现困难或异议,由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线下核实。

  (二)各市商务部门每月5日前,会同财政部门将上一月审核通过的申请人信息、补贴总额以及完成兑付金额汇总,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由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对各市补贴信息进行复审,并将审核结果反馈各市,同时抄送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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