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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贴2万元!2025年山东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来了

2025-01-23 19:46   山东省商务厅办公室

  (四)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报废旧车时间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交车时间为准,购买新车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注册登记时间以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时间为准。

  (五)本细则实施期间,申请人购置同一辆新乘用车(以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不得重复申请享受国家汽车报废更新或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已申领上述任意一种类型补贴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另一种类型补贴。在补贴申请信息审核期间,购置的新乘用车应始终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二、补贴申报流程

  (一)补贴申报入口

  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6年1月10日前,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汽车报废更新平台),按照购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选择补贴受理地,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补贴申报材料

  1.录入申请人本人身份信息及手机号码,申请人本人持有的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Ⅰ类借记卡卡号、开户行名称等相关信息,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等。

  2.录入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上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3.录入购置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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