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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贴2万元!山东发布实施细则

2025-01-24 08:34   闪电新闻

  2.录入转让旧乘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号牌号码、在申请人名下登记时间以及转让登记日期等信息,上传旧乘用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第一、二页以及全部信息登记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3.录入购置新乘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VIN码)、号牌号码、购买日期、注册日期等信息,上传新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第一联“发票联”)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第一、二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除本细则第一部分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外,上述转让旧乘用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置新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

  《细则》提出,对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各市有关部门可依据国务院令第427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责编:邱 琳
审签:于明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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