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放鞭炮引爆沼气致8车受损”续:事故情况将继续通报,正核查车主直播引流
2025-02-02 20:18 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注意到,2月1日,一位身穿红衣服的女士现身道歉。该女士自称是扔鞭炮男孩的奶奶,她表示,由于自己疏忽没带好孩子,希望大家不要再说一些很难听的话。不少媒体引用该视频进行了报道。
2月1日,资中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公号“弘资中”发文辟谣称,2025年1月30日,该县水南镇春岚北路发生一起因燃放鞭炮引起的沼气燃爆事件。涉事男孩的父亲张某表示,他和家属从未在任何时间通过任何平台任何账号发表过任何声明。目前,在网络上传播的声明均属谣言。
该文确认,此事件共涉及8辆受损车辆,分别在3家保险公司投保。根据3家保险公司的预估,涉及车辆受损金额总计约28.5万元。
那么,事故中各方该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此前,多位律师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除了点燃化粪池的孩子及其监护人一方,作为化粪池管理方的物业公司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对此,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继承、康孝余有不同看法。两位律师认为,无论损失是28.5万还是500万,主要责任都不应该由扔鞭炮男孩的监护人承担。
“这个鞭炮,不过是压垮当地管网安全的最后一根稻草。”李继承表示。
律师称人为因素与安全管理疏漏共同导致事故
李继承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因人为因素与安全管理疏漏共同作用导致的意外事故。此类事故,在能够确定侵权人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一定会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