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发放5000万元置业消费券,领取细则公布
2025-02-10 19:32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消费者已成功获取消费券的,如商品房买卖双方达成一致解除合同,消费券已使用的,应将消费券使用金额退还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行账号:6320 8167 7110 002,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后,方可撤销网签合同;消费券尚未使用的,买卖双方向住建部门提交撤销网签合同申请后,建设银行收回消费券后方可撤销网签合同。
六、特别说明
1.活动期间,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黑客攻击、系统故障、活动受政府机关指令需停止举办或调整的),中国建设银行可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张免责,并有权根据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2.对于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参与活动的用户,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买卖消费券、刷单、作弊、套现、扰乱系统、实施网络攻击、批量注册、用机器注册账户、用机器模拟客户端等,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取消其活动资格,并有权撤销其所获利益及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3.为了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需要,中国建设银行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同步领券用户的信息,用户领取消费券即视为同意中国建设银行将前述个人信息向政府提供。
4.凡在2025年3月31日前撤销新建商品住宅网签合同的购房人,如在2025年2月11日-2025年3月31日期间重新办理同一套商品住宅的网签手续(包含原购房人单独签约或与其他买受人共同签约的情形),则该套房屋所有网签买受人均不具备参与本次“置业送消费券”活动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