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单位职工子女入托报销 最高可达幼儿园报销比例的2倍
2025-02-12 14:48 海报新闻
其次,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托得起”。一是加大政府的财政支持,将幼儿园托班幼儿与其他学前儿童一样,都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尽可能为家庭分担部分费用。二是实施税费减免,对幼儿园包括民办幼儿园在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保育费、教育费,都进行免征增值税,尽所能减少幼儿园费用支出,让利于民。三是创新托育费用单位分担机制。为了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若干措施》规定,单位职工子女入托时,托育费可以按一定比例进行报销。具体来说,报销的标准最高可达幼儿园报销比例的2倍(比方说,某地对幼儿园保教费的报销比例为30%,则托育费最高可报销60%)。由于全省各地托育收费标准不同和单位差异,具体报销标准由职工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最后,切实保证托育质量,确保“托得好”。在托育队伍专业化方面,《若干措施》对托育人才培养进行了职前职后一体化考虑,从学历教育、专业培训、教科研三个方面系统规划了托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明确了高校、职业院校和幼儿园在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的责任。在幼儿园保教服务方面,要求幼儿园要按照《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遵循2-3岁幼儿发展的年龄特点与个体差异,制订科学的托班保育方案,合理安排一日活动,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发展。同时,还将幼儿园托班管理纳入了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切实提升托班保教质量的科学性。
责编:杨 凯
审签:冯世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