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增托位、减负担、保安全,山东2~3岁幼儿入园将“应招尽招”

2025-02-12 16:35   大众新闻

  一是扩容托幼融合“增托位”。鼓励所有具备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3-6岁幼儿入园需求基础上,坚持应招尽招的原则,广泛开设托班,同时根据2-3岁幼儿的特点,对托班环境设施进行改造,要求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和建设要统筹考虑托育需求,争取到2025年底,能够提供托位10万个左右。

  二是突出惠民利民“减负担”。要求所有普惠性幼儿园开设的托班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按普惠性价格收费。坚持“财政支持一块、税费减免一块、单位分担一块”原则,将幼儿园开设的托班与学前班一样给予财政保障;幼儿园开设托班免缴增值税;单位职工子女入托,单位可报销照护孩子的部分费用,切实减轻孩子养育负担。

  三是注重科学照护“保安全”。由于2-3岁幼儿身心较为脆弱,需要更加专业精心的呵护保障。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开设托育相关专业,加快专业人才培养;加强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专业能力建设,指导各幼儿园与附近定点医院、专家团队建立应急响应机制;要求充分发挥家委会作用,幼儿园可以探索家长轮值陪护照料机制,为托育幼儿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四是拓展保障措施“促发展”。将托班幼儿与学前班幼儿一并纳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系统登记管理,与其他幼儿一样也享受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保障。将托班教师与其他教师一样也纳入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享受同等激励保障待遇。将幼儿园托班管理纳入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