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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L3级自动驾驶汽车首例判决”引关注 官方辟谣

2025-02-15 06:27   央视新闻

  近日,一则“广州法院对一起小鹏汽车L3级自动驾驶追尾事故作出首例判决”的消息在网上广泛传播。自动驾驶、追尾事故,又是首例判决,多个信息放在一起,立即在网络上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及讨论。这则消息是真的吗?一起来追问真相。

  近日,微博用户“CHE车说道”在多平台发布《L3级自动驾驶首例判决!车企担责70%,智驾法规全面重构》。文章称2024年12月,车主王某驾驶小鹏G9(选装XNGP 4.0系统)在高速开启L3级自动驾驶,车辆未识别前方故障货车导致追尾,造成1死2伤。因系统未识别静止障碍物,法院判决车企承担70%赔偿责任,车主自负30%。文章提到“国内首例智能驾驶致死案”将为智能驾驶责任划分立下标杆,倒逼行业技术升级与法规完善。

  2月12日下午,小鹏汽车法务部对该文进行辟谣。小鹏汽车晒出上述文章截图,称文中描述的车辆碰撞事故、诉讼及法院判决纯属捏造。小鹏汽车表示,已对该账号发布的全部不实内容完成取证,并将依法追究造谣者和传播不实信息者的法律责任。

  2月13日下午,记者联系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并没有查到该文章所提到的小鹏汽车相关案件。广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官方账号辟谣,指出该文章所述不实

  小鹏汽车相关负责人针对网传谣言作出回应

  14日下午,总台央视记者联系到了小鹏汽车,小鹏汽车相关负责人也针对此次网传不实谣言做出了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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