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捍东一审宣判
2025-02-17 17:01 央视新闻客户端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捍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刘捍东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均应依法惩处。鉴于刘捍东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滥用职权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可足额挽回,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所犯滥用职权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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