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全市法院深化品牌建设 助推审判能力现代化
2025-02-20 14:50 大众网
优化举措 服务发展大局
济宁市金乡县人民法院为更好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成立农产品交易纠纷审判法庭,集中管辖全县范围内农产品纠纷案件。2022年6月,农产品交易纠纷审判法庭成功入选全国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
2023年3月,被告人张某江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微山湖湿地公园东堤旁,将购买的191棵杨树砍伐。经评估,该案造成的碳汇及水土流失损失价值约为9784.53元。法院公开庭审,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同时责令被告人于2025年4月1日前在微山湖国家湿地公园种植海棠树42株。
公开庭审
2015年,济宁市微山县人民法院揭牌成立山东省基层法院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庭,开展巡回审判、就地解纷,切实筑牢环境资源保护的“司法屏障”。
微山县人民法院揭牌成立山东省基层法院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庭
深融文化 凝聚精神力量
全市法院在品牌建设过程中,紧密结合地方文化特色,为品牌注入精神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