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财经丨湖北宜化何以32亿元买回曾转让资产?
2025-02-20 12:00 海报新闻
据海报新闻此前报道,新疆宜矿成立于2006年,由湖北华恒矿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华恒”)和北京华易隆鑫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易”)持股。2010年,新湖集团收购北京华易全部股权,通过北京华易持有了新疆宜矿50%的股权。“新湖集团通过14年资金投入和管理,把新疆宜化从一个负债1000 多万元、尚未取得采矿权证的亏损企业,建设发展成年开采指标3000万吨、资产上百亿、经营状况优良的特大型绿色煤矿企业。”新湖集团方面介绍,但始料未及的是,因为北京华易前股东之一胡某的行贿行为,使其遭受重大损失。
2018年2月,胡某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湖北省黄石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同年8月,因其涉嫌单位行贿罪,经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逮捕。2022年10月,天门市人民法院判决北京华易犯单位行贿罪,免予刑事处罚,但对北京华易行贿违法所得暨在新疆宜矿持有的全部股权及孳息予以追缴,返还宜昌市国资委。
“与案件无关的合法收益,及善意取得的财产,不是‘违法所得’。”北京华易认为该公司不构成单位行贿罪,遂提出上诉。直至2024年6月,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新湖集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24年8月24日,天门市人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股权变更至宜昌市国资委名下。
“2014年,湖北华恒和北京华易各自将持有的6.425%新疆宜矿股权转让给了新疆宜化,新疆宜化由此取得新疆宜矿12.85%的股权,但此12.85%的股权存在重大问题。”新湖集团方面认为,若北京华易股权因上述湖北地方法院判决被认定为“犯罪所得”,则北京华易转让给新疆宜化的6.425%新疆宜矿股权便在此“犯罪所得”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