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专门文件出台,鼓励高校聘请行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
2025-02-21 10:58 海报新闻
(一)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掌握关键技术,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者;在国家支持的传统工艺传承方面有特殊贡献者;在新兴产业发展中主持制定前沿应用技术标准、掌握前沿核心技术者。
(二)在高校卓越工程师学院、国家集成电路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留学人员创业园、未来技术学院、产业学院、大学生双创实践教育中心、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区域性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等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三)在依托高校建设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国家大学科技园、教育部关键核心技术集成攻关大平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对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四)行业学会(协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负责人、技术专家,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管、生产运营或技术负责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合作导师,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
聘请程序有哪些?
《管理办法》对产业兼职教师聘请的程序作出详细规定,依次为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高校定期向社会公布产业兼职教师岗位需求、个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向高校提出兼职申请、高校对拟聘产业兼职教师名单及聘请岗位进行公示、高校报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