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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播被索赔百万违约金,城阳法院真情调解化纠纷

2025-02-21 14:49   大众网

  法官说法 近年来,随着直播平台的爆火,网络主播成为一个新兴的职业,但网络主播与经济公司之间的纠纷日益增多,双方往往通过签订《合作协议》或《经济合同》来对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界定,这类合同往往对网络主播的违约行为约定了巨额的违约金。一旦网络主播发生违约行为,如何认定网络主播的违约程度及违约金数额,成为法院办理此类案件的难点。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一方面要尊重和保护网络直播这一新兴行业,使其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应注意到网络主播往往是一些年轻又缺乏社会经验的群体,也要注重维护网络主播这一群体的合法利益。对于网络主播违约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要综合考量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公司前期的投入、公司的预期收入、兼顾网络主播的收入情况、年龄情况,同时用好调解手段,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利益,争取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编:侯祥家
审签:李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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