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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涉烟违法犯罪线索!济南市多部门联合发布通告

2025-02-23 16:49   济南市公安局

  济南市公安局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济南市邮政管理局

  济南市烟草专卖局

  关于征集涉烟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保障烟草市场规范有序,济南市公安局、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济南市邮政管理局、济南市烟草专卖局四部门联合面向社会征集涉烟违法犯罪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假烟、走私烟、空烟管、雪茄烟、电子烟等;

  (二)非法制造、拼装、销售、运输、储存烟草专用机械;

  (三)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存储烟叶、烟丝、烟梗、烟末、复烤烟叶、卷烟纸、烟用丝束、滤嘴棒(含滤嘴棒+空烟管);

  (四)非法印制、销售、使用他人卷烟、雪茄烟等烟草制品注册商标标识;

  (五)利用互联网平台销售烟草制品、电子烟;

  (六)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

  (七)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等;

  (八)超限量邮寄烟草制品(遵照《国家烟草专卖局、邮电部关于恢复烟草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通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邮政局关于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等限量寄递的通告》相关规定执行);

  (九)携带超限量烟草制品入境(卷烟400支,或者雪茄烟20支,或者烟丝500克;电子烟烟具2个,电子烟烟弹

  (十)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涉烟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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