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问百“答” | 药品检验问题解答(第3期)
2025-02-25 10:22 山东药品监管
为进一步提升药品检验服务质效,引领并协助申请人在省食药检院更加高效地开展检验工作,省食药检院积极响应各方需求,全面收集并系统整理了申请人提出的疑问与关切,精心编纂了覆盖药品检验全链条的常见问题解答指南。我们特此推出“‘检’问百‘答’”栏目,将定期发布专业解答,旨在全方位、深层次地解答疑惑,为申请人提供清晰、准确、便捷且权威的指引。
一
企业有产品需要进行核磁共振波谱分析,是否可以开展相关研究?
可以。省食药检院配备国际领先的Bruker 600MHz核磁共振波谱仪,高分辨率、高灵敏度,可检测多种核素,满足不同样品分析。先进软硬件结合,确保数据采集准确高效,为研究和生产提供可靠数据。同时汇聚资深专家与技术精英,在核磁共振波谱仪操作、数据分析及应用开发上经验丰富,能精准解析复杂有机化合物、生物大分子、新型材料等结构研究中的谱峰信息,提供项目定制、样品分析及数据分析与报告等专属服务项目。
省食药检院在医药、材料、食品检测等领域承接众多核磁项目,解决关键分子结构分析难题,助力科研成果发表、新产品研发。严格按时交付实验结果,提供完善售后服务,项目完成后持续提供技术咨询与支持。
如有核磁共振波谱分析相关业务,欢迎联系我们。联系方式:0531-81216508(药品业务科)、0531-81216563(石主任);邮箱:ymz66033@sohu.com。
二
企业可以以何种方式送样?
药品注册检验:样品需派人现场送样。
药品委托检验:可现场送样,也可邮寄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