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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商品房!临沂发布最新公告

2025-02-26 13:15   临沂市住建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关工作的通知》(建保〔2024〕44号)以及我市相关政策规定,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思路,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现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和自愿参与原则,面向社会征集符合条件的项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临沂中心城区及县城范围内已竣工验收、未出售的商品房(包括住宅、办公楼、商业营业用房等)项目。

  二、收购主体

  由临沂市人民政府选定的2家国有企业(临沂商管置业有限公司、临沂城发地产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主体。

  三、收购价格

  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即土地划拨成本+建安成本+不超过5%的利润)为参考上限。

  四、项目和房源要求

  (一)项目应交通便利,相关教育、医疗、商业等配套完善,相关手续齐备,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达到可以办理不动产证的条件;

  (二)收购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项目,房源性质应为商品住宅,房源户型不能为大户型或豪宅。

  (三)收购用作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的项目,房源户型以小户型为主。

  (四)项目房源要相对集中,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的楼栋项目。

  五、参与征集所需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二)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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