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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发布诚信专员管理办法,旨在预防、打击足球领域腐败

2025-02-27 14:13   中国足协网站

  2.信访处置:建立畅通的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并调查处理关于失信行为的投诉和举报;配合中国足球协会对有关足球活动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

  3.提出建议:基于监督检查和调查结果,向所在协会提出改进建议,参与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参与中国足球协会诚信相关工作,向中国足球协会提出工作建议。

  4.宣传教育:开展从业主体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培训,提升足球从业人员的诚信意识和自律能力。

  5.其它职责:完成中国足球协会交办的其他诚信工作任务。

  第六条 参与足球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配合诚信专员履行工作职责。

  第七条 诚信专员应具备条件:必须为所在协会专职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熟悉足球运动规则及行业法律法规;拥有丰富的足球管理经验或法律背景;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调查能力;无违法违纪记录。

  第八条 诚信专员由所在会员协会征得当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推荐至中国足球协会,经审查审批、公示聘用等环节产生,确保推荐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诚信专员具备高度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独立判断能力,不受其它外部因素干扰和影响。

  第九条 诚信专员对中国足球协会负责,任期一般为四年,可连任一次;任期内应全职或兼职履行相应工作职责,具体由所在会员协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 中国足球协会纪检监督部门负责诚信专员的日常管理和工作支持;各会员协会要支持诚信专员工作开展,包括但不限于设立日常办事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经费保障、培训机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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