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济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2025-02-27 20:33   大众网

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记者 王冉冉 济宁报道

  2月27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看济宁”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11场)——城市管理专场。大众网记者了解到,2024年以来,济宁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司法局组建工作专班,开展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扎实开展研究论证,结合济宁市实际,起草了《济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24年12月18日经济宁市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27条,主要阐明了济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等内容,细化了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了管理机制、分类标准、投放要求、管理责任人,规定了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方式以及各方的责任、义务。

  济宁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开展“一月一主题”的宣传活动,推动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超、进宾馆、进窗口,让垃圾分类融入社会日常生产生活。济宁市城市管理局进一步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完善志愿服务机制,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引导带动更多居民养成垃圾分类好习惯。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