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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发帖欲“转让4座山”,律师解读:山本身不能转让,其使用权或经营权可依法转让

2025-02-28 06:21   红星新闻

  近日,有博主在社交平台发帖,表示“有4座闲置山需要转让”,地点位于云南某村,可以用来开发休闲项目,也可以做种植、养殖等。评论区里,不少网友纷纷留言表示好奇、询价,也有网友不解:“山还能转让吗?”

  2月2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帖文提及的山头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了解到,经初步核实,帖文部分内容表述不够妥当。据了解,帖文中描述的山地面积有所“夸大”,而欲“转让山地”的村民是否持有山地的使用证等,尚在进一步核实中。此外,博主在帖文中提及的“林权证”不能在村委会办理;该村村委会的集体林权证不可转让。为避免引起误解,工作人员已经与发帖者沟通,建议其修改帖文内容。

  记者与发帖博主取得联系后,其婉拒了采访。截至发稿前,该帖文已不可见。

▲在社交平台上可以搜到多条关于“转让山”的帖子

  记者注意到,在社交平台上可以搜到多条关于“转让山”的帖子。这些帖子中,山的所在地除了云南,还有福建、河北等。那么,山地可以“转让”吗?“转让”中有哪些法律问题值得关注?

  山本身不可转让,使用权或经营权可转让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山地所有权的主体一般涉及两者:一是国家,二是集体。个人或企业仅能依法取得使用权或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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