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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公安交警持续开展曝光行动 强化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2025-03-03 10:59   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崔照琪 通讯员 白继农 马楠 淄博报道

  2月27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围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大曝光”行动,对“突出交通违法车辆”“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和“终生禁驾人员”等进行公布曝光,警示广大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守法文明出行。

  突出交通违法车辆,重点对全市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7144辆,其中,重型货运车3515辆、营运车3572辆、危化品运输车55辆、旅游客运车2辆。一次记12分的重点车辆90辆,其中,重型货运车辆、营运车辆87辆,旅游客运车辆、营运车辆1辆,营运车辆2辆。

  3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

  案例一

  2025年1月22日13时55分,张某明驾驶鲁C***76号货车,沿九东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事故地点超车时,将前方顺行的正在超车的张某芝驾驶的挪用淄博097****号的电动两轮摩托车相刮倒,两轮摩托车倒地时又与前方顺行的徐某某驾驶的无牌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相碰撞,造成车辆受损,张某芝死亡。

  事故中,张某明驾驶货车上道路超速行驶,违法超车,且超车时未按操作规范保持横向安全间距的违法行为,与张某芝未戴头盔、无证驾驶挪用其他车辆号牌的电动两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超车时未确保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相比较,对引发此次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大,过错程度严重,张某明超车时未确保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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