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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鲁班纪念馆文物藏品的公告

2025-03-04 14:20   枣庄市墨子研究中心

  (二)来源必须合法。

  (三)每件拟捐赠物品须附简要文字介绍:物品名称、物品来源、流传经过及收藏者基础信息等。(见附件《拟捐赠物品基础信息登记表》)

  四、征集方式

  (一)自愿捐赠。捐赠方自愿将所收藏物品捐赠我馆,经过鉴选符合入藏条件的,我馆与捐赠方签订捐赠协议,颁发藏品捐赠证书。

  (二)原件复制。物品持有者不便捐赠原件的,也可捐赠复制(印)件,或由本馆复制(印)后归还原件。

  (三)借用展出。经双方协商后,采取借用展出的方式合作,合同到期后,将所借物品归还出借方。

  (四)其他合法途径。

  五、特别说明

  (一)捐赠者对所捐赠物品须拥有所有权,若发生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捐赠者自行承担。

  (二)捐赠手续办理完结后,鲁班纪念馆即拥有所捐物品的所有权,有权用于宣传、展示、报道等活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珊珊:15863218969

  杨佩轩:13064006607

  邮箱:lbjng2023@163.com

  地 址:山东省滕州市龙泉广场鲁班纪念馆

  附 件:《拟捐赠藏品基础信息登记表》

  鲁班纪念馆
  2025年3月3日

责编:李婷婷
审签:李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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