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该案所涉遗产尚未从共有财产中析出,承办法官把握时机应势而谋、乘势而上,逐步组织双方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确认、核实;再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详细讲解法定继承与继子女、继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帮助当事人理性看待遗产分配问题;同时邀请村委会干部和家族长辈参与调解,利用其熟悉家庭情况的优势,协助缓和矛盾,推动达成了共识。在最终达成的调解意见中,遗产分割部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张某予以照顾,同时对不属于遗产范围的丧葬补助费、死亡抚恤金等也进行了合理分割,一揽子解决了当事人之间多年纠纷。

下一步,淄博高新区法院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的情怀,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做到办案质效与群众利益有机统一,让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责编:田泽文
审签:李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