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预审结束后,将通过齐鲁石化选商信息平台向报名单位告知审查结果。
3.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报名参加同一项目资格预审的,按无效处理。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
5.报名单位上传资格预审文件IP地址一致的,按无效处理。经调查属涉嫌串标行为的,按齐鲁石化承包商诚信处理细则进行处理。
九、资格预审时间
2025年3月14日上午9:00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2025年3月6日
责编:田泽文
审签:李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