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要“长个”了!山东等多地已先行调整
2025-03-10 19:15 央视新闻
多地已先行调整层高地方标准
近几年,江苏、山东、云南等多地,已对地方住宅层高标准进行了调整,将层高调高,新标准的要求集中在3米到3.3米之间。
■ 天津
新版《天津市住宅设计标准》,将原标准“住宅层高宜为2.8米”调整为“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0米”。
■云南昆明
昆明结合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明确提出住宅建筑层高不得小于3米,并且要求,无论阳台封闭或者不封闭,阳台计容面积按空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江苏
江苏的《改善型住宅设计与建造导则》提出,改善型住宅层高不应小于3.1米,三层以上改善型住宅层高不应大于3.6米;设有地暖、管道式新风或集中式中央空调系统的改善型住宅,层高不应小于3.15米。
■山东
山东的高品质住宅设计指引(试行)中也明确,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0米,并且鼓励有条件的项目适度加大空间高度,提高至3.3米以上。
■安徽
安徽的高品质住宅设计指南,做出更一步的细化,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米,装配式住宅以及设有集中空调、地暖系统等的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1米。

吴璟介绍,根据不完全统计,在过去三四年的时间里,一些城市陆续在其住宅建设导则或者指引里,提出要提高住宅建筑层高的要求,提高以后的标准集中在3米到3.3米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