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乡政府公务员“被老赖”疑云:伪造签名、找不到的法定代表人、不存在的公司账户
2025-03-12 17:37 极目新闻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认为,李杰主张被冒名登记为宇威公司的股东,应依法通过行政诉讼、请求工商登记机关予以处理或另行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因此一审和二审法庭对其笔迹鉴定并未准许。
伪造的签名
两次败诉后,李杰将宇威公司初始股东秦伟告上法庭。他想证明,自己当时并未出资,也不是宇威公司的股东。
李杰还曾到河南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办事大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调出了河南宇威实业公司的工商档案。
李杰向极目新闻记者提供的工商档案显示,宇威公司于2000年10月11日成立,存续时间为2000-2005年。成立时的法定代表人为秦伟,认缴出资额为210万元,股东李杰认缴出资额为90万元。
档案中一份《委托书》显示,2000年10月9日,经全体股东同意,委托秦伟负责办理宇威公司设立事宜,有“李杰”字样和手印。
《出资意向书》显示,2001年12月10日,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秦伟出资210万元,占股70%;李杰出资90万元,占股30%,下方也有“李杰”的字样和手印。
出资意向书(受访者提供)
为了证明自己并未开过公司,李杰自费做了一份笔迹鉴定,证明前述两处“李杰”签字样本并不是他本人所签。李杰的代理律师、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于慎起向记者表示,当时之所以只做2份笔迹鉴定,是因为工商档案中签字太多,每做1份鉴定就要2000元,考虑到李杰财产已被冻结经济拮据,选择了最关键的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