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发布悬赏公告!见到立即举报!
2025-03-17 07:03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郎浙永(身份证号:330722198311251210)、邵敏(身份证号:371428198507083028)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在十日内支付提供线索人员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悬赏金。两人及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悬赏金由最先提供一方获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1.财产线索属于本院已掌握的;2.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申报的;3.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4.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悬赏期限:2025年3月14日至2026年3月13日止,如申请执行人在期限届满前撤回悬赏或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的,本院将公告告知,本悬赏公告即时失效。
本院对提供线索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相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4-2311921 朱法官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责编:郭 超
审签:马宝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