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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县人民法院发布首批《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

2025-03-18 17:26   大众网

梁山脚下的古槐树

  大众网记者 徐兴冕 通讯员 刘培鹤 济宁报道

  3月15日,梁山县人民法院联合梁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泊街道张坊村委会发布首批《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以法之名守护绿水青山,为古树名木撑起司法“保护伞”。

  据悉,首批《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旨在保护梁山脚下两棵600年树龄的古槐树,树高在10米以上,冠幅超过13米,具有重要历史、生态、文化和科学价值。《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明确提出,禁止破坏古槐树的完整性,禁止在古槐树上架设电缆及缠绕、悬挂物体,禁止在古槐树保护围栏范围内倾倒污水、燃放明火、排放烟气、堆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禁止进行损害古槐树安全生长及破坏古槐树保护设施、保护标志的其他行为。

  “此次发布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是梁山县人民法院继去年发布全省首份黄河流域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令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又一次司法实践,也是构建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矩阵的重要一环。梁山县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优势,进一步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加大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和普法宣讲力度,切实筑牢绿色生态法治屏障,为县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司法力量。”梁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永杰说。

  

责编:郑 州
审签:朱仙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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