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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直播间打赏近200万,家属欲退款遭拒!合理吗?

2025-03-24 17:25   央广网

  3月23日,记者从当事女子的家属处了解到,当事人从2024年5月起,在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在直播间打赏主播近200万元。家属称,其中的部分款项是其父亲过世后留下的遗产,目前还在协调解决。

  律师:当事女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打赏属赠与或难追回,除非存在欺诈等情形当事人冲动之下做出超经济能力的消费行为,有没有退回的余地?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告诉记者,打赏主播在性质上属于赠与行为,通常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该女子已满23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有从事打赏的行为能力,通常不能追回。

  付建认为,目前情形下,如果主播存在欺诈行为,通过虚假承诺诱导打赏;或者当事人存在操作失误可能构成重大误解的情况,还有可以追回的可能性。如果主张退款,可以准备打赏时的支付记录以及相应的直播回放视频等证据证明主播存在过错,同时积极与平台联系与主播进行沟通,说明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请求退款。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指出,直播间的打赏乱象已在整治打击的视线内,但冲动之下做出超经济能力的消费行为,是否属于显失公平,能否要求退款还有待进一步明晰。

  网友: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央广网)

  

责编: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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