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安委会办公室发布4月份安全风险提示和典型事故(灾害)警示案例
2025-03-25 14:43 泰安市安委会办公室
2、山西省大同市云州区柳莺路S2地块房地产项目“4·1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2024年4月18日14时25分许,大同市云州区柳莺路S2地块房地产项目建设工地发生一起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0万元。事故直接原因: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高处作业无安全可靠设施情况下,未佩戴安全帽、未能将安全绳与防护栏杆系牢拴好、安全带未连接安全绳,导致事故发生。
四、森林火灾
1、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常乐镇“4·5”森林火灾。2022年4月5日,合浦县常乐镇付角村发生一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2.1527公顷。事故直接原因:被告人和其家人到付角村附近扫墓,用随身带的打火机点燃纸钱时不慎跑火烧着了旁边的杂草,继而引发森林火灾。被告人因犯失火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2、辽宁省沈阳市棋盘山“4·17”森林火灾。2019年4月17日13时50分许,辽宁省沈阳市东郊的棋盘山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受灾面积827.9公顷,直接经济损失约2460.5万元。事故直接原因:高坎镇葫芦村一村民在清理耕地内杂草时,点燃苞米秸秆残渣引燃地头杂草,继而引发山火。该村民因失火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
五、旅游安全事故
浙江省苍南县天湖景区“4·14”坍塌事故。2015年4月14日11时26分许,浙江温州苍南县矾山镇天湖景区户外拓展基地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2人死亡、48人受伤。事故直接原因:游客为观看景区表演,爬上8米高的拓展训练网,钢架无法承受重量发生倒塌,导致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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