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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基础月入过万”的短剧推广成“最强副业”?实为骗局!

2025-03-26 06:14   央视新闻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朱巍:这种短视频的营销在法律性质上是典型的互联网广告,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它这种培训类教育类的广告绝对不允许在广告里面有明示和暗示的保证性承诺。比如说对培训的效果,只要参加培训后能赚多少钱,这是一个典型的违法广告。所以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和互联网管理办法规定,这种广告是不能够播出的。第二有的短视频营销表面上它并不是广告,它是一种“种草”。比如说用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形象做推荐的,这个广告法中也有明确的规定。广告是不允许出现用受益者、专业人士甚至是权威机构的方式进行推荐和证明的,这类广告对广告发布者和广告经营者来说都要严格审核。

  朱巍:第一,互联网平台对这类广告要做好把关。如果在上面发布的营销信息标记为广告的,平台就是广告发布者和广告经营者,它对广告内容应该严格按照广告法和互联网管理办法来审核,而且应该明确标记为广告。如果是普通的“种草”广告,平台就是一个网络提供者,这时候平台应该按照网络安全法,落实网络真实身份认证制度。而且及时畅通举报通道,有的一些所谓的利用短视频制作创业的虚假宣传,它可能包含了包括诈骗罪在内的刑事犯罪,他根本没有这样的资质,他谎称有这样的能力。他骗取的金额比较大、主观恶意比较高的话,可能涉及虚假广告罪和诈骗罪的范畴。(央视新闻)

  

责编: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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