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多家公司招聘要求无薪“试岗”,律师:该行为违法,员工可索赔
2025-03-27 06:18 极目新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法律并无“试岗期”概念,只有“试用期”概念,在司法案例中普遍将“试岗期”认定为“试用期”,企业需按法律规定承担义务,而试用期需满足以下条件:必须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时长要与劳动合同期限挂钩,比如3个月至1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因此,企业自行设定的“试岗期”因未纳入劳动合同,属于违法操作。
赵良善强调,无薪试岗更是违法,试岗期工资必须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企业不得以“试岗”为由拒付报酬。若企业要求签订“试岗期协议”约定无薪条款,则该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故试岗期间,但凡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即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企业都需支付报酬并承担法律责任。
若试岗被辞退的原因并非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而是由于企业的其他原因(如经营困难、岗位调整等),且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企业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企业恶意骗取廉价劳动力,构成违法解雇的,员工还可以要求企业赔偿,赔偿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赵良善建议,无薪试岗设定本身违法,劳动者有权要求企业按正式用工标准支付报酬并签订合同,如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极目新闻记者 李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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