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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门口装摄像头侵权吗?法官释法

2025-04-01 06:17   央视新闻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的家庭内部活动线索、出入行踪信息,乃至家庭社会交往情况均属个人隐私,依法受法律保护。而被告出于“生活安全保障”的需求,虽有安装摄像头的权利,但行使权利时超出了合理范围,侵犯了其他公民的隐私权。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拆除安装在入户门前的可视门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张松杰:原告面对被告的摄像头,他每一天的行程,出门的时间、日期、所见的朋友,社交活动,都已经被被告掌握了,就已经超出了被告的安全保障权利。精神抚慰金这块,我们就考虑到原告他目前没有举证证明他精神损害具体的程度,以及由此产生的具体的损失数额,所以对这一块我们就没有支持。

  家门口已经安装了的摄像头 怎么办?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已经在家门口安装了摄像头的朋友们来说,如何找到邻里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呢,来看江苏无锡法院审理的案例。

  家住无锡某小区的戴先生,因邻居在自己门口安装摄像头,认为摄像头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要求拆除,但邻居仅仅将摄像头移了个位置。因协商不成,戴先生将邻居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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