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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违法销售烟花爆竹……应急管理部公布4起安全生产举报案例

2025-04-02 17:56   海报新闻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于2024年12月奖励举报人8.3万元。

  案例3:举报查处无证开展特种作业

  2024年10月,福建省福安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网络举报,反映福安市某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存在多名员工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电焊作业的情况。经查,该企业生产车间5名员工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电焊作业,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福安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福安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福安市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2月奖励举报人4500元。

  案例4:举报查处违法销售烟花爆竹

  2025年1月,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昭化区某烟花爆竹零售店异地售卖烟花爆竹。经查,该店在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零售场所未重新申请取得零售许可证,举报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昭化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举报人发现并举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广元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昭化区应急管理局于2025年2月奖励举报人1000元。

  

责编:姜雪颖
审签:魏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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