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全域共享的“文艺生态圈”!日照市第七届“日照文艺奖”评选正式启动
2025-04-02 15:33 海报新闻
对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等国家级奖项,以及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省级奖项的作品,可提交获奖证明材料,经评委会审核后直接授予文艺特别奖。针对日照市内(包括国家、省属及部队驻日照单位)在文艺领域有突出贡献、艺术精湛、德高望重的艺术家,可表彰授予文艺突出贡献奖。
本届评选申报作品应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展览、演出、播出、发表、出版,以我市为主、与市外单位或个人集体创作的作品,须由我市主创单位或个人申报。在职县处级正职以上(含同级,下同)领导干部和“日照文艺奖”评委会成员单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作品不参加评选,但其参与组织策划的集体创作作品可申报参评。为更好地激励新人,参照“泰山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在第六届“日照文艺奖”评选中已获奖的个体作者的个人作品不再参加本届评选。“日照文艺奖”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市直各部门、单位,日照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国家、省属、部队驻日照各单位,各区县文联,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及市文联各团体会员为“日照文艺奖”推荐单位,负责本区域或工作领域内作品推荐申报。具体申报细则请登录日照文艺网或日照文艺公众号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