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即将启动!赶快来报名吧
2025-04-07 20:04 济南人社
第二届省赛组委会办公室统筹赛事技术工作。聘请相关赛事专家担任竞赛项目裁判长,由其组织制定技术文件、命制比赛试题、确定评判标准、负责比赛评判工作等。选派熟悉比赛场地、设施设备技术要求的专业人员担任场地经理,由其负责各竞赛项目设备设施和工具材料等技术保障工作。裁判员原则上由各参赛代表队推荐。
第二届省赛有关信息,将在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sdosta.org.cn/)“第二届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专栏公布。
奖励政策
(一)个人奖励
1.奖项和奖金。根据《山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对各竞赛项目获得前3名的选手颁发金、银、铜牌,并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奖励,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实际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奖牌。
2.山东省技术能手。对获得各竞赛项目金牌、银牌、铜牌的选手,经核准授予“山东省技术能手”。已获得“山东省技术能手”的,不再重复授予。
3.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职务。技能类各竞赛项目优胜奖及以上获奖选手可直接晋升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与比赛项目相同或相近职业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的,可晋升对应职业高级技师(一级)。本职业现行最高技能等级为技师(二级)的,不再晋升。专业技术类竞赛项目获得金、银、铜牌的选手,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获得优胜奖的选手,可申报中级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有关规定颁发,已具有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再重复颁发。职称证书按职称管理权限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