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叫乡邻打扑克起冲突,男子被捅成重伤;伤者家属:对方被判刑,一直未羁押
2025-04-08 06:24 大风新闻
根据濮阳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公鉴(伤检)【2024】331号鉴定书显示,张某青腹部损伤评定为重伤二级;右手、右上肢损伤评定均为轻微伤。另据法医学分析意见显示,张某青右手功能轻微丧失。
法院判决——
张某刺犯故意伤害罪,不构成正当防卫
刑期四年六个月,民事赔偿6.8万余元
张先生说,起初,他们打算谅解张某刺,因为对方和他叔是关系比较好的邻居,“我叔毕竟命救过来了,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张某刺及其家人在事发后,从未找他们道歉、和谈,“对方一直坚称,自己是正当防卫。后来,他还总说风凉话,我们最终决定走司法程序。”
2024年12月25日,濮阳县法院出具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张某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对于辩称其是在被害人张某青殴打自己时,出于防卫目的随手拿起水果刀进行反抗,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意见。
经查,综合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有关病历、鉴定意见、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附近视频监控等证据,能够证实张某刺给张某青打开大门,张某青进入张某刺家中后,二人发生言语冲突进而引起厮打,在厮打过程中,张某刺用水果刀将张某青腹部、手部、右臂捅伤,也能证明张某青拿铁锨及锄头时,手部已经受伤,即其系手部受伤后才拿起铁锨、锄头反击的事实。
在案证据之间可以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能够认定张某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判决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