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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底前实现“清单之外无检查”!山东出台21条措施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2025-04-09 07:01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在规范计划备案、杜绝随意检查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制定和备案,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科学制定行政检查计划,每年3月底前向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备案信息同步共享至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细化年度计划内容,避免计划实施时集中扎堆检查。加强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统筹,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内部各类行政检查计划统筹,能压减的一律压减,能统筹合并的一律合并开展;严控临时性检查,对临时或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检查的,同步核减合并后续同类检查计划。要在明确本部门、系统检查标准基础上,推动不同部门、系统间关联事项检查标准互通、结果互认。

  《实施意见》提出严格检查程序、规范检查行为。加快建设全省涉企行政检查“一张网”,依托“山东通”加快建设全省涉企行政检查平台,全方位、全流程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健全完善涉企行政检查全流程规范机制,开展入企检查前,对检查计划按时间进行“云匹配”,同一时间段对同一企业开展行政检查的,原则上联合入企;严格扫码入企后,检查信息“云录入”;企业对执法不满意或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爱山东”等渠道反馈至同级司法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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