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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自贡“7·17”火灾致16人遇难,32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

2025-04-09 17:20   廉洁四川

  对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自贡市委、市政府,自贡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自贡高新区丹桂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以及自贡市、自贡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救援、商务等部门32名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给予自贡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原干部郝春节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给予自贡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原干部陈锐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给予自贡高新区丹桂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陈红飞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自贡高新区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舒壬军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给予自贡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王恺,自贡高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执法局副局长刘鑫等3人政务降级处分;给予自贡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谢飞,自贡高新区丹桂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周猛等4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自贡市委常委、自贡高新区党工委书记鲜光鹏,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志敏等5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匡剑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给予自贡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肖冰东,自贡市商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秦川等4人政务警告处分。自贡市政府原副市长黄雪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对其他10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责令检查、批评教育等处理。责成自贡市委、市政府向四川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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