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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姐姐扶养植物人弟弟14年 遗产归姐姐还是归女儿?

2025-04-10 17:12   央视新闻

  曹先生离世后,留下了一套八十几平方米的房屋和一万六千多块钱的存款。由于曹先生从突发疾病到最后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围绕着这些遗产的分配,产生了一场持续多年的纷争。

  2023年,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法官马帅,对曹先生的遗产纠纷案件进行了审理。他发现,围绕曹先生留下的房屋,已经有过多次的诉讼。

  从判决女儿继承到撤销变更 案件历经多次诉讼

  2017年,曹先生离世,同年,他的女儿大学毕业。2018年,曹先生的前妻与女儿达成协议,由曹先生女儿独自继承曹先生留下的这套房屋。2019年,法院裁定调解协议有效,曹先生的女儿根据生效的裁定书,将房屋过户到了自己的名下。得知情况后,曹家姐妹向法院申请撤销这份裁定。

  四姐妹提起撤销的依据是什么?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法官 马帅:她们对曹先生进行了扶养,是主要的扶养人,然后法院就撤销了这份裁定。撤销裁定之后,这个房屋就从曹先生女儿名下又变更到了曹先生名下。

  要求独自继承父亲遗产 弟弟女儿起诉姑姑

  此次诉讼后,曹先生前妻又向法院申请,对曹先生留下的房屋进行分割。因为曹先生与前妻协议离婚时,并未对这套房子进行确权。2022年,法院二审,判决房屋13.48%的产权份额归曹先生前妻,其余86.52%归曹先生所有。

  2023年7月,曹先生的女儿对四个姑姑,也就是曹先生的四个姐姐提起诉讼,要求独自继承属于曹先生的房屋产权份额,以及16000余元的存款。这也就是此次法官马帅要审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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