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禁种铲毒工作的通告
2025-04-11 09:13 临沂公安
法律链接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临沂市涉毒违法犯罪举报电话
全市举报电话:110
临沂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举报电话:
0539-8102375、19555396110
兰山区举报电话:0539-7305770
罗庄区举报电话:0539-8345287
河东区举报电话:0539-8965540
郯城县举报电话:17862289281
兰陵县举报电话:0539-5567184
沂水县举报电话:0539-2207626
沂南县举报电话:0539-3775563
平邑县举报电话:0539-4883502
费县举报电话:0539-5807000
蒙阴县举报电话:0539-4818800
莒南县举报电话:0539-7224000
临沭县举报电话:0539-5492595
高新区举报电话:0539-8102220
沂河新区举报电话:0539-8102440
临港区举报电话:0539-7261750
蒙山举报电话:0539-4883597
电子邮箱:lyjindu@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