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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禁种铲毒工作的通告

2025-04-11 09:13   临沂公安

  法律链接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临沂市涉毒违法犯罪举报电话

  全市举报电话:110

  临沂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举报电话:

  0539-8102375、19555396110

  兰山区举报电话:0539-7305770

  罗庄区举报电话:0539-8345287

  河东区举报电话:0539-8965540

  郯城县举报电话:17862289281

  兰陵县举报电话:0539-5567184

  沂水县举报电话:0539-2207626

  沂南县举报电话:0539-3775563

  平邑县举报电话:0539-4883502

  费县举报电话:0539-5807000

  蒙阴县举报电话:0539-4818800

  莒南县举报电话:0539-7224000

  临沭县举报电话:0539-5492595

  高新区举报电话:0539-8102220

  沂河新区举报电话:0539-8102440

  临港区举报电话:0539-7261750

  蒙山举报电话:0539-4883597

  电子邮箱:lyjindu@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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