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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首付、提额度、开通商转公直转业务 菏泽公积金政策大调整

2025-04-12 13:53   海报新闻

  借款人办理“商转公”直转业务,应符合《菏泽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贷款条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所涉房屋产权明晰、无产权纠纷,未设定除原商贷外其他抵押,未设立居住权,不存在诉讼立案或在途变更情况,无被法院查封或被其他行政手段限制等,可正常办理第二顺位抵押。(二)征得原商贷银行和委托银行同意并取得《菏泽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直转业务银行意见书》,借款人、原商贷银行和委托银行均同意并愿意配合办理不动产“顺位抵押”登记、结清原商贷和注销原抵押登记等相关业务。(三)借款人同意根据银行核算结果超额预存,预存资金包括商贷余额本息与转贷额度差额部分及其它应付费用,待商贷结清后再将剩余资金返还。(四)市公积金中心其他政策规定的条件。

  据了解,本通知自2025年4月11日起施行,此举降低了转换成本与操作门槛,进一步助力居民优化负债结构。

  

责编:马拉松
审签:刘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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