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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三河市公安局“警徽改色”再引质疑,官方拒绝回应

2025-04-15 15:30   顶端新闻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洋律师接受顶端新闻记者采访时说,《人民警察警徽国家标准》第5.2.1条还专门规定了颜色的检验标准和要求,即“悬挂类警徽、徽章类警徽颜色色度,按GB/T 3979、GB/T 11186.2、GB/T 11186.3的规定进行检验,金色与金箔实物标样比对,判定结果是否符合4.2的要求。”也就是说,警徽的颜色构成应严格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不存在例外情形。

  杨洋说,《人民警察警徽使用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颜色的警徽。”三河市公安局新址的警徽被曝光改为“浅金色单色”,与原规定的三色(正红、深蓝、金黄)明显不符,且肉眼可见颜色与标准差异较大,甚至可能影响警徽的辨识度。因此,三河市公安局的行为涉嫌违反警徽颜色使用的强制性规定。

  4月14日,顶端新闻记者致电三河市公安局政工科外宣办公室,对方称为确认记者身份,需带证件到现场采访。记者提出,可以通过传真发送采访函或微信发送记者证照片,对方仍要求赴现场。记者质疑该局人为设置采访障碍,对方未予回应。

  同日,三河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回复顶端新闻记者称,经反映沟通,此事需询问三河市委宣传部。记者多次联系三河市委宣传部办公电话,均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更换过的警徽↑

  4月14日下午,一位路过三河市公安局(西院)的市民拍摄的照片显示,该局大楼、围墙两处警徽已经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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