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一段时期 中国远洋渔业企业和船队规模将保持总体稳定
2025-04-16 14:18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田柳 北京报道
4月16日,农业农村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孙海文介绍了中国推动渔业尤其是公海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成效。
孙海文表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相关国际法,我国深入参与了联合框架下的多边渔业治理和区域渔业管理。依照国际法积极行使开发利用公海渔业资源的权利,同时我国积极地履行相关资源养护和管理的国际义务。近年来,我国也实施了公海自主休渔等一系列举措,不断强化渔业资源养护,推进渔业资源长期可持续利用,取得积极成效。
从2000年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建立了公海捕捞许可制度。2003年,农业农村部制定了《远洋渔业管理规定》,并且在2020年进行了全面修订,进一步加强远洋渔业监管制度。通过完善立法,中国全面建立了公海捕捞许可、远洋渔业项目审批、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认定与年审、远洋渔船船位监测、捕捞日志、生产报告、观察员、渔获物合法证明书、公海渔获装载监管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2024年,中国拥有经批准的远洋渔业企业167家,远洋作业渔船2470余艘,作业区域分布于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公海和南极海域,以及相关合作国家的管辖海域,年产量约为219万吨。“根据我们控制远洋渔业规模的政策,在‘十四五’期间以及今后一段时期,中国的远洋渔业企业和船队的规模还将保持总体稳定。”孙海文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