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肉类产品、食用植物油违法违规线索的通告
2025-04-16 19:28 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8.肉制品(含速冻肉制品、速冻饺子、畜禽罐头)生产企业、小作坊,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劣牛(羊、驴)肉制品;调理肉制品超限量使用水分保持剂,标签配料表不如实标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擅自生产等违法违规线索。
9.销售肉及肉制品的批发市场、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入网食品经营者等,采购、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以进口肉冒充国产肉,销售假劣牛(羊、驴)肉及肉制品;销售用调理肉制品冒充的“原切肉”“鲜切肉”“鲜肉”等违法违规线索。
10.驴肉馆、火锅店、烧烤店等餐饮服务单位、集中用餐单位食堂、中央厨房,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采购、制售假劣牛(羊、驴)肉制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等违法违规线索。
11.走私冻肉更换包装、非法销售违法违规线索。
12.五莲黑猪等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违法违规线索。
13.其他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涉及肉及肉制品的违法违规线索。
(二)食用植物油领域
1.将低价食用植物油掺入高价食用植物油中,并冒充高价食用植物油进行生产销售的违法违规线索;
2.在低价食用植物油中添加香精香料、色素制造“假香油”“假花生油”的违法违规线索;
3.以“地沟油”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植物油的违法违规线索;
4.将过期食用植物油精炼后冒充新油的违法违规线索;
5.其他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相关的违法违规线索。
二、公开征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