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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女子怒怼“老法师偷拍”,自称盯着让对方删除 律师:刻意偷拍他人敏感区域可能违法

2025-04-18 06:18   红星新闻

  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曾对1333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对于商业步行街的“街拍”现象,56.6%的受访者认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和肖像权;56.2%的受访者认为很多拍摄未经允许,属于偷拍,是一种违法行为。

  律师说“街拍”:

  偷拍他人隐私或侵权甚至违法

  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认为,根据民法典第1019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合理实施新闻报道等除外。民法典第1032条隐私权则包括私人空间、活动、信息等,偷拍隐私部位属于侵权。如果拍摄后擅自公开发布社交平台,并带有侮辱性、误导性的内容,或暴露他人隐私,比如敏感部位、未公开的个人信息,则可能侵犯肖像权或隐私权。

  周兆成提到,对于一般街拍如果非商业用途,比如新闻报道、艺术创作、个人留念等,并且没有刻意聚焦隐私部位或丑化形象,通常不构成侵犯肖像权。未经允许近距离偷拍他人隐私部位,比如裙底、胸部,或者使用低角度镜头刻意聚焦敏感区域,或未经同意将照片用于商业广告、盈利账号等,就构成侵权,甚至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的“偷窥、偷拍他人隐私”,可处5-10日拘留加500元以下罚款。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也提到,有些街拍人员若未经允许拍摄他人裙底、内衣等敏感区域,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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