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地铁偷拍未成年女孩,博主嚣张回应“删不删看心情”!律师发声

2025-04-18 13:50   中国青年报

  此外,他指出,平台的投诉机制也存在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没有经得肖像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不得制作肖像的。涉及到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更加要受到法律保护,要取得不仅是未成年人的同意,还有其监护人的同意。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教授叶岚则指出,“公共场所”不是偷拍行为的“挡箭牌”,即使没有涉及到隐私部位的拍摄,也可能对被拍摄者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尤其是对女性跟拍、评头论足以博流量的行为,平台也有义务从发布源头就加以限制。

  中国青年报(整理:张小松)来源:新闻坊、看看新闻。

  

责编:宋玉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