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伸腿阻止高铁关门被行拘 律师:人为干扰或引发“蝴蝶效应”,情节严重或担刑责
2025-04-20 21:07 红星新闻
何金华表示,首先,根据《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管理办法》第六条,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将被铁路部门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乘坐高铁或火车。其次,如果该行为导致铁路运输企业或其他乘客遭受财产损失,如列车延误产生的调度成本、乘客误工损失等,涉事者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最后,如果该行为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如导致列车紧急制动、脱轨等危及众多乘客生命安全的情况,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面临刑事处罚。
黄雯雯认为,强行阻挡列车关门的行为,不但可能造成列车不能按时发车,还可能引发列车车门、驾驶仪器、刹车系统等出现故障,危害公共安全。如行为人实施前述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危害公共安全并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刑事处罚。另外,如强行阻拦列车关门并导致列车长时间严重延误,造成其他旅客行程延误,或给列车造成损坏的,行为人除承担相应的行政、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律师也借此案例呼吁公众强化规则意识,切莫因个人原因挑战公共安全底线,否则将面临法律惩处。
红星新闻记者 王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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