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临沂市黄金、珠宝交易行业从业者的一封信
2025-04-21 13:50 临沂公安
5. 会使用他人名下的网银、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多次支付钱款或在店内将店铺收款码拍照后发给其他人代为支付钱款,支付时主动提出来使用POS机的NFC功能等另类方式付款的,本人不愿登记个人信息的;
6、未成年人来购买黄金珠宝的,问起购买用途,回答含含糊糊的,左顾右盼,一般周围有人指挥的。
警方提醒
提高警惕识别可疑交易
广大从业人员一旦发现上述情况,应设法以需要调货、开具发票等方式延缓交易,并立即拨打“110”或向辖区派出所报告情况,反诈民警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严格落实“三实”原则
对于大额交易或异常交易,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务必确保实人、实名、实卡,即购买人的姓名与身份证、银行卡经核对真实且一致,对于发现是使用假身份证,他人银行卡的,立即中止交易,按以上可疑交易处置。
加强安防设施
应在交易场所安装高清摄像头并定期维护,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注意保存好监控录像。
对参与“洗钱”构成犯罪的或明知、应知对方被骗而不中止交易的,以及明知对方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而不举报相关线索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让我们共同努力,筑牢反诈防线,保护自身与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临沂市公安局侦查(反诈)中心
2025年4月17日
责编:李 静
审签:邓梦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