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中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收案1356件 同比下降29.78%
2025-04-25 17:59 海报新闻
一年来,市中法院始终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为辖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先后审理了“立邦”“重汽”“舍得”“五常大米”等知名商标侵权案件,有效保护商标权利人的无形资产。审理了“新东方”“金庸作品集”等著作权侵权案,保护了权利人的智力成果。依法审理了“爱特福84消毒液”“舒克”产品包装、装潢不正当竞争纠纷以及“华润”“科大讯飞”等字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保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对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本着“能调尽调”的原则进行实质解纷,促进特许经营行业在法治轨道内有序运行。
主动融入大保护格局,形成多元共治良好发展局面。出台多项保障措施,2024年制定了《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关于为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生成和发展的意见》。积极构建多元解纷机制,与山东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济南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山东省济南市齐鲁公证处共同签订《“知识产权纠纷预防与化解中心”框架协议》,成立“知识产权纠纷预防与化解中心”,畅通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渠道。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向济南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等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就司法文书送达等方面给出针对性建议。
此外,市中法院还积极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司法保护效能;延伸服务触角,从源头预防知识产权纠纷诉讼风险;通过“程序+实体”双把关,使批量维权诉讼案件审理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