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卖员、网约货车司机权益 最高法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相关案例
2025-04-30 10:10 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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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结果及理由
一审法院判决确认杨某与某运输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某运输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本案主要争议焦点为某运输公司与杨某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据此,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用工事实认定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律关系。而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是支配性劳动管理。本案中,
其一,某运输公司确认杨某在某平台注册的账号须选择该公司绑定,并经公司审批。杨某在工作过程中需要服从某运输公司安排,某运输公司存在对杨某进行扣罚等劳动管理行为。杨某对运输任务、运输价格均不具有自主决定权。
其二,某运输公司与杨某按月结算工资,某运输公司确认杨某基本每天都有接单,相关运输收入构成杨某主要经济来源。
其三,杨某从事的是混凝土运输工作,属于某运输公司的业务组成。综上,某运输公司与杨某之间存在用工事实,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应当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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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意义